摘要:海南东方市,在如今的二手房交易当中,买卖双方往往会涉及很多费用的交割。那么,对于原业主拖欠的物管费,新业主有没有义务偿还?转让房屋时遗留的欠费问题,从法律上讲,应该与东方房产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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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遗留的物业费谁来付? 海南东方房产网,东方这个地方很特别,别就别在冬天暖和,适合老年人养老,所以国内这么多“候鸟”都选择在东方买房子。
在如今的海南二手房交易当中,买卖双方往往会涉及很多费用的交割。那么,对于原业主拖欠的物管费,新业主有没有义务偿还?
转让房屋时遗留的欠费问题,从法律上讲,应该与海南房产买受人无关。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是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涉及第三人。由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并没有涉及后来的东方市买房人,所以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简单来说,东方房子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新业主东方购房后与物业公司建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只对入住后的物管费承担缴纳义务。
由于在海南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通常会忽略诸如物管费、水电费的结算。为了避免这类纠纷的发生,业内人士建议市民在购买海南二手房时,除了确保房屋质量外,一定要先查清原业主是否拖欠费用。而为避免纠纷,原业主如尚有欠费未结清,好结清之后将缴费情况告知东方市买房,以免交易后期由此给自己带来的不便。另外,为了核定责任方,双方可在收据或者在合同上写清楚。
首先是维修基金的结算与更名。由于房屋交接时可能会遇到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的情况。由于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因此,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
其次,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结清手续。这类纠纷在房屋买卖中经常出现,由于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等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大量费用。
第三,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的验收。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上述事项进行验收,其中比较容易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建议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房屋附赠的家私电器、下水道等质量问题的。如果合同约定一定的保修期限的话,那么对双方来说都会是比较公平的。
东方房产。。。海南东方买房优势:东方市属热带季风海洋性气候区,旱湿两季分明。年平均气温25℃左右,1月平均气温19.0℃,极端醉低气温6.4℃,7月平均气温29.3℃,极端醉高气温36.5℃。一般冬季寒冷只维持1个月左右,晚上醉冷时是10℃(比较少见),但持续一般不超过2天,随后气温就升高。由于处于岛内五指山的背凤坡,是海南省降雨量醉少的地区,多年平均年降雨量为960毫米。这里季风特性明显,每年11月至翌年3月盛行北风和东北风,4月至10月盛吹西风和西南风,年平均风速为4.8米/秒,为全岛之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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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房产咨询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