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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房价解析——赠与的房子可以收回吗

编辑:臻房小滕日期:2020-06-22 09:06:29 浏览量(

摘要:海南东方市楼盘,赠与东方房产是可以收回的,一般情况下,在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时,父母可任意撤销赠与孩子的东方房产。当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后,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为被赠与对象,很难撤销赠与。什么...

赠与的房子可以收回吗 海南东方房产信息网,能用有限的钱,在东方买到舒适的房子是我们都希望的梦想。因此,东方买房掌握什么技巧才不会吃亏呢?

赠与的房子可以收回吗

赠与东方房产是可以收回的,一般情况下,在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时,父母可任意撤销赠与孩子的东方房产。当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后,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为被赠与对象,很难撤销赠与。

东方房产赠与

什么样的情况下需要进行赠与的法定撤销?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

其要点,一是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二是受赠人侵害的是赠与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兄弟姐妹。如果侵害的是其他亲友则不在此列。

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其要点在于:一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能力,而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如果受赠人没有扶养能力或者丧失了扶养能力的,不产生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其要点在于:一是赠与合同约定了受赠人负有一定的义务。二是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于受赠人。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也就是说,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依约定履行其所负义务。在赠与人向受赠人交付了赠与的财产后,受赠人如不依约履行其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撤销赠与应特别注意期限问题。

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为了尽早确定赠与关系的去留,赠与人或者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应当依法及时行使撤销权。


海南房子。。。海南东方买房优势:东方市属热带季风海洋性气候区,旱湿两季分明。年平均气温25℃左右,1月平均气温19.0℃,极端醉低气温6.4℃,7月平均气温29.3℃,极端醉高气温36.5℃。一般冬季寒冷只维持1个月左右,晚上醉冷时是10℃(比较少见),但持续一般不超过2天,随后气温就升高。由于处于岛内五指山的背凤坡,是海南省降雨量醉少的地区,多年平均年降雨量为960毫米。这里季风特性明显,每年11月至翌年3月盛行北风和东北风,4月至10月盛吹西风和西南风,年平均风速为4.8米/秒,为全岛之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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